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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班服相關問題

因為依勞基法規定勞動契約者,乃約定勞僱關係之契約;而契約者,依民法規定只需當事人互相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即已成立。因此只要勞僱雙方就一方於一定或不定期間內為他方服特定內容勞務,他方給付報酬等必要之點達成合意,無論有無書面,即使只有口頭約定,勞動契約亦已成立。

另依勞基法第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違者處新台幣9萬以上45萬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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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嘉慧恤仔東箋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